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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招聘公告

作者:万家人才网 | 分类:上海 | 浏览:185 | 日期:2022年08月04日 10:02:00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出版印刷类学校,中国出版印刷专业教育的摇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特色学校。建校以来为我国的出版印刷业培养了6万多名高层次技术骨干和行业高级管理人才。

学校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确定的“国家印刷出版人才培养基地”;连续4次被国家授予“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是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是上海市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首批试点单位。2013年和2015年学校学生分别荣获第42届、43届世界技能大赛铜牌和银牌;2014年,学校被国家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印刷媒体技术”项目中国唯一集训基地,中国印刷传媒高技能人才将从这里从向世界。

目前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56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500余人。学校培养的学生在毕业生人才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几年一直在98%以上,专升本率保持在15%以上。

学校将进一步依托行业、发展特色、立足上海、服务全国,使学校成为国家出版印刷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基地、国际先进传媒技术推广基地。为我国培养更多具有国际知识背景、人文素养、艺术眼光、创新意识的印刷出版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现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学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本次招聘学生思政辅导员岗位,共计专技岗位2个。(招满即止)

(二)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三)岗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上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1.学生思政辅导员岗位: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同等情况下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任职要求可登陆查看。

二、应聘办法

1.应聘时间与方式

(1)应聘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招满即止。

(2)应聘方法:应聘人员登陆,查看详细岗位情况,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应聘。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应聘资料均于网上提交,恕不接待来信、来访。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技职务、政治面貌等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一般应于2022年9月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应聘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提供毕业年度《报到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按本市相关规定提交落户申请。

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若后期发现相应情况,应聘或聘用资格按无效处理:

(1)受过刑罚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分批次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入笔试与面试。面试通知为电话及邮件形式,未取得笔试与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笔试与面试

笔试由学校组织。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能采取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5.政审与体检

综合笔试与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政审与体检。拟录用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录用与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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