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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玉溪市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作者:万家人才网 | 分类:云南 | 浏览:6 | 日期:2024年05月08日 02:04:46

6、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包括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的人员不得报考、录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玉溪人才网()、玉溪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玉溪市人民医院招聘网上(:8898/zp.html)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5月17日24:00截止,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玉溪市人民医院招聘网(:8898/zp.html)注册并报名。

(三)考试

按照公告及岗位表上考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报名结束后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官网()和玉溪市人民医院招聘网(:8898/zp.html)查阅资格审查结果公告,发布笔试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本次招聘岗位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相关规定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人员超过1:10的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综合方式考核,按“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计算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满分100分,设置分数合格线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录用(单项否决)。报名结束后笔试考试的相关通知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官网()和玉溪市人民医院招聘网(:8898/zp.html)上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人员未超过1:10的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满分100分,设置分数合格线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录用(单项否决)。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进入后续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可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者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时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通知要求来医院接受资格复审和考察,验原件收复印件。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按要求进行体检,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汇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在玉溪人才网()玉溪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玉溪市人民医院招聘网(:8898/zp.html)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录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签订劳动合同,按玉溪市人民医院编外合同制用工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三、薪酬待遇

按《玉溪市人民医院编外职工管理办法》管理,享有五险一金的福利待遇。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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