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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笔试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和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将于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笔试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和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022-23332009(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

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材料要求等具体安排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本方案涉及招聘岗位报名及考核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附件: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附件: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可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新发布该岗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工作,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第三批招聘非编(劳务派遣)人员计划

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可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新发布该岗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工作,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和科研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津医大政发〔2021〕38号)要求,现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属临时性岗位,为学校非事业编制职工。应聘成功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驻到我校相应科研助理岗位工作...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将于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可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新发布该岗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工作,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天津医科...

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将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发布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后续工作,相关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附件: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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